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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资委:重新确认28户省属企业主业
2019-03-28 山东省国资委
  3月20日,山东省国资委发布《关于确认公布省属企业主业的通知》。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心无旁骛攻主业”重要指示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15号)要求,引导省属企业突出主业发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省国资委对28户省属企业的主业进行了重新确认,经省国资委第284次主任办公会审议研究通过,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战略管理,突出精干主业。各企业根据确认的主业,进一步加强战略引领,定期分析主业发展情况,推动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主业集中,做强做优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突出主业开展专业化整合,逐步有序退出不具备发展优势的非主业资产和业务。

  二、优化资源配置,严控非主业投资。各企业应依据主业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优先向主业配置资源,加大主业投资发展力度,严控非主业投资,避免盲目扩张。围绕主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结合发展实际,适时动态调整。省属企业主业确认公布后应相对固定,下步将根据企业发展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必要时予以重新确认。










来源:山东省国资委